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000560083/2024-08714主题分类:政务信息发布机构:县住建局
发文日期:2024-02-19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》的通知
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》的通知
发布机构: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:2024-02-19

  

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关于调整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》的通知

 

局属各行政执法股室:

根据《廊坊市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》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,将对我局的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》做出调整,现印发给你们,请局属各股室认真贯彻执行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219

 

 

 


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

序号

检查项目

检查子项

事项类别

检查主体

检查依据

检查方式

检查内容

备注(行政权限层级)

1

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 类企业资质许可后监 督检查

建筑施工企业资质(总承包特级、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 除外)许可后的监督检查

一般检查事项

建筑、房地 产、工程监 理企业、建 设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、 建设工程勘 察、设计企 业经营主体资质

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。

不定期检查、专项检查

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执行情况;企业资质条件及资质标准执行情况;企业的市场行为。

县级

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后的监督检查

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第十九条。

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后的监督检查

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第四条。

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(二级)许可后的监督检查

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第四条。

对建设工程勘察、设计企业动态核查

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;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》第十九条 、二十条。

2

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 员资格许可后监督检 

 

建设领域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许可后的监督检查

一般检查事项

建设领域注册执业人员、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建筑

施工特种作业人员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》 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、第三十八条、第三十九条;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七条 、第二十九条;《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》 第四条;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第四条 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五条;《注册房地产估

日常检查、

专项检查

 

取得注册证书人员的监管内容: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:是否遵守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注册管理规定。

县级

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许可后的监督检查

《河北省建筑条例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二条 、第五十三条、第五十四条;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;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

持证上岗、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。

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许可后的监督检查

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七条。

建筑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。

3

建筑市场监督检查

建筑市场监督检查

一般检查事项

建筑企业经营主体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七条;《河 北省建筑条例》第五十一条;《建筑业企业资 质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;《工程造价咨询企 业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;《建设工程勘察设施工程标准管理办法》第四条、第四十一条、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。

随机检查、专项检查

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;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落实情况;施工现场农民工 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;建筑企业、工程造价企业市场行为。

县级

4

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

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

重点检查事项

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五十九条、 第六十二条;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 第四十条。

日常检查、专项检查

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;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 标准情况;抽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。

县级

5

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

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

一般检查事项

工程建设经营主体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;《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》第八条、第九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。《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办法》第四条、第四十一条、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。

集中监督检查,随机抽查和巡查

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违法行为进行检 查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。

 

6

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

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

一般检查事项

房地产企业经营主体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七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;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第四条;《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第七条;《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。

专项检查、执法检查、跟踪督办、年度报表审查、备案审查等方式

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、机构及注册人员开展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;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日常经纪活动;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;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事项。

县级

7

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

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监督 检查

一般检查事项

物业管理企
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条、第五十八条、第六 十二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八条 、第六十七条;《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 第三十六条。

现场检查、书面检查

是否违反规定,不移交有关资料;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;是否按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 消防设施、 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
县级

8

 

燃气、供热监督检查

燃气监督检查

重点检查事项

县级以上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及企业经营主体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一条; 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;《河北省 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;《城镇燃气经营 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》。

日常监督检查、重点时段专项检查

是否符合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,安全设施、设备是否齐全,罐、站等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;技 术力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;是否存在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;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燃气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及规章制 度;是否存在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等。

县级

县级以上城市供热监督检查

县级以上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及企业经营主体

《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》第四条;《河北 省供热用热办法》第四条;《河北省供热经营 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三条。

是否符合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,安全设施、设备是否齐全,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;技术力量是否达到 相关标准;是否存在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;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供热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及规章制度等。

县级

9

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 燃气设施审批许可后 的监督检查

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许可后的监督检查

重点检查事项

市、县燃气

管理部门及企业经营主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一条;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;《河北省 燃气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四条。

现场检查

改动市政燃气设施是否符合经审查的内容。

 

10

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

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

一般检查事项

市、县城市

排水主管部门及企业经营主体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条;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一条; 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、第 三十四条、第三十六条、第四十四条。

日常监督检查、现场检查

城市污水运营单位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;城市防汛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;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 网许可落实及具体实施情况;排水许可资料归档情况。

 

11

建筑施工扬污染防治监督检查

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 检查

一般检查事项

县级以上建设行政(城管执法)主管部门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五条、 第六十八条、第六十九条;《河北省人民代表 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 》第五条;《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》第五

现场检查

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情况;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及标准情况。

县级

12

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查验收监督检查

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

一般检查事项

建设工程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图审查机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一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条、第十三条

随机检查、专项检查

建设工程消防设计、消防验收、消防验收备案是否符合国家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规定。

 


 

 

 

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